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0-087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69號)及執行裁定書(【2019】浙07執402、403號之七)。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及案件的基本情況
1、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25)。原告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以下簡稱“華融資產”)與被告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集團”)、 浙江新光飾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飾品”)、新光圓成、周曉光、虞云新等的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案,請求判令公司向原告履行付款義務。
2、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65)。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信信托”)與被執行人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金華歐景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華歐景”)、新光圓成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責令被執行人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64)。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2019】浙07執402、403號之三),裁定如下:拍賣被執行人新光建材城坐落于東陽市吳寧街道新光天地272處不動產。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68)。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2019】浙07執402、403號之四),裁定如下:拍賣被執行人金華歐景坐落于金華市李漁路1268號歐景名城7幢101室、201室、301室、302室、401室、402室。
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76)。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2019】浙07執402、403號之五),裁定如下:拍賣被執行人新光建材城持有東陽新光太平洋實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span>
二、判決或裁決情況
1、原告華融資產就被告新光集團對被告新光圓成的434,500,000元應收賬款在截至2019年4月24日止的債權范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公司對被告新光飾品負擔的訴訟費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在與中信信托的案件執行中,法院依法拍賣了被執行人新光建材城持有東陽新光太平洋實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得拍賣款2650萬元;查封了被執行人新光建材城坐落于東陽市吳寧街道新光天地272處不動產和被執行人金華歐景坐落于金華市李漁路1268號歐景名城7幢101室、201室、301室、302室、401室、402室共6處不動產,經過一拍、二拍,均因無人報名而流拍。綜上,被執行人暫無可供本案執行的財產,終結本院(2019)浙07執402、403號案本次執行程序。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訴訟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連續十二個月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涉案總金額為5,498.34萬元。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1、與華融資產的訴訟案件,所涉債務公司已清償,但未歸還至華融資產指定賬戶,公司可能因此承擔連帶責任減少本期或期后利潤。
2、與中信信托的執行案件,法院依法拍賣股權成交,拍賣價高于東陽新光太平洋實業有限公司凈資產賬面價值部分將增加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
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