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18—134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關聯自然人向公司全資子公司購買商品房
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關聯自然人向公司全資子公司購買商品房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關聯自然人虞方振、何惠珍購買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開發的 “紅椿名都”項目商品房及車位;以及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廈房產”)開發的“義烏歐景名城”項目商品房及車位。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該議案涉及的關聯自然人虞方振為公司董事虞云新、周曉光的家庭成員,關聯自然人何惠珍為公司董事虞云新的家庭成員,構成關聯交易事項,但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公司董事虞云新、周曉光對本議案進行了回避表決,出席會議的其他董事對本議案進行了表決。獨立董事對本議案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了獨立意見。此項議案交易金額共計1247.20萬元,屬于董事會審批范圍,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批。概述如下:
關聯自然人虞方振先生購買 “紅椿名都”項目商品房一套,面積為146.94平方米,交易價格為289.80萬元;“紅椿名都”項目車位一個,交易價格為26.00萬元;“義烏歐景名城”項目商品房一套,面積為266.00平方米,交易價格為640.00萬元;“義烏歐景名城”項目車位兩個,交易價格為40.00萬元。關聯自然人何惠珍女士購買“紅椿名都”項目商品房一套,面積為131.35平方米,交易價格為225.40萬元;“紅椿名都”項目車位一個,交易價格為26.00萬元。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虞方振先生為公司董事虞云新的哥哥,何惠珍女士為公司董事虞云新哥哥虞方振先生的配偶,公司董事虞云新與公司董事周曉光為夫妻關系。虞方振先生、何惠珍女士均為公司的關聯自然人。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名稱 | 面積(平方米) | 交易價格(萬元) | 購買人 |
商品房一 | 131.35 | 225.40 | 何惠珍 |
商品房二 | 146.94 | 289.80 | 虞方振 |
商品房三 | 266.00 | 640.00 | |
車位一 | 1個 | 26.00 | 何惠珍 |
車位二 | 1個 | 26.00 | 虞方振 |
車位三 | 2個 | 40.00 | |
合計 | 1247.20 |
四、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上述關聯交易的價格與新光建材城及萬廈房產銷售給其他所有購房者的定價原則一致,遵循市場定價原則,交易價格公允。
五、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擬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及內容與普通購房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約定。
六、交易的目的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關聯自然人向新光建材城及萬廈房產購買商品住宅及車位系公司全資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
本次關聯交易事項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獨立性產生重大影響,公司主營業務不會因此次關聯交易而對關聯自然人形成依賴。
七、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重大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與上述關聯人尚未發生關聯交易。
八、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1.獨立董事事前認可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關聯自然人購買公司全資子公司開發的項目商品房及車位的事項構成了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遵循市場定價原則,未發現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我們同意將《關于關聯自然人向公司全資子公司購買商品房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2.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關聯自然人購買公司全資子公司開發的項目商品房及車位的事項構成了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遵循了客觀、公平、公允的原則,交易價格公允,未發現損害其他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決策程序合法合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則的要求。
九、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
2.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