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0-084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2020】浙07執458號)。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3),原告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融證券”)與被告建德新越置業有限公司、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廈房產”)、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新光圓成、周曉光、虞云新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30),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381號),對此案件進行判決。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及部分房產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62)。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2019】浙07執458號),責令各被告履行(2019)浙07民初381號判決書主文內容,并支付執行費590,659.95元。
二、房產查封情況
本次公司收到【2020】浙07執458號執行裁定書,裁定如下:查封被執行人萬廈房產位于義烏市稠州北路的房產、車庫、儲藏室,及位于義烏市財富大廈的房產,查封期限為三年,從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
三、對公司的影響
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產部分權利受限,并存在被司法拍賣償還債務的可能。公司將積極協調,與申請執行方進行協商和解,妥善處理房產被查封事項。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