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0-080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269號、282號)。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及案件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25)。原告上海寶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寶鎂”)與被告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集團”)、新光圓成等的企業借貸糾紛案,請求判令新光圓成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二、判決或裁決情況
1、【2019】浙07民初26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確認原告上海寶鎂對被告新光集團享有債權160,043,497.36元;由被告新光圓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對新光集團不能償還上海寶鎂的部分承擔二分之一的賠償責任;上海寶鎂對新光集團提供質押的新光圓成32,745,592股股份(股票代碼002147)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質押物所得的價款,對本金140,051,106.04元及利息在主債權本金2億元、違約金、應向上海寶鎂支付的其他款項以及為實現債權、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的限度內優先受償。
2、【2019】浙07民初28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確認原告上海寶鎂對被告新光集團享有債權127,397,339.11元;由被告新光圓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對新光集團不能償還上海寶鎂的部分承擔二分之一的賠償責任;上海寶鎂對新光集團提供質押的新光圓成23,992,796 股股份(股票代碼002147)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質押物所得的價款,對本金111,483,056.44元及利息在主債權本金16,445萬元、違約金、應向上海寶鎂支付的其他款項以及為實現債權、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的限度內優先受償。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訴訟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連續十二個月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涉案總金額為5,474.61萬元。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2019年末,公司未對該項違規擔保計提預計負債、確認擔保損失。本判決執行后,會導致公司本期及期后預計負債增加,相應減少本期及期后利潤。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