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0-009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簡稱:ST新光,股票代碼:002147)股票交易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2020年2月4日、5日、6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4.06%,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關注、核實情況說明
根據相關規定的要求,公司進行了必要核實,現對有關核實情況說明如下:
1、公司未發現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經營狀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于1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長周曉光女士及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虞云新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辭職后,周曉光女士、虞云新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辭職的公告》(2020-002)。
4、公司及相關人員無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的情況;
5、經核查,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公司及相關人員于1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7號)及《市場禁入決定書》([2019]3號);公司控股股東及相關人員于1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8號),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的公告》及《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相關人員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04、005)。
6、經核查,股票異常波動期間(2020年2月4日、5日、6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買賣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四、風險提示
1、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不存在已披露的業績預告、業績快報以及實際情況與預計情況存在較大差異的情形。
3、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6日